各二级单位(部门):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,现启动推荐2021年上海市“四有”好教师(教书育人楷模)推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🫲🏻:
一、推选范围和对象
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🧝🏻⬜️,曾获市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,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。
二、推荐人选基本条件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🧚🏼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践行“四有好老师”“四个引路人”和“四个相统一”要求,政治强、情怀深、自律严、人格正🚴🏼♂️🌴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💇♀️,贡献突出,事迹感人💆🏿♂️,享有较高社会声誉🧤,具有一定影响力⏏️,人民群众公认。
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,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,关爱学生🤽,事迹生动感染力强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,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。
每二级单位限推荐1人(机关职能部门统一由机关党委受理),请于6月15日12:00前将推荐人简表(见附件)电子版发至zwzhou@sspu.edu.cn,逾期视为放弃❌。
联系人:周振武、路姝娟
电话:50217813
人事处
2021年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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